审计法务处

发布者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18-09-13浏览次数:16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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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法务处为学校监察委员会下属机构。

审计法务处主要职责:一是坚持依法治校,依据《学校章程》和董事会决策,组织制定《大学章程实施规定》等配套规范性文件,从根本制度入手当好守护人角色,积极维护学校办学特色与理念;二是加强审计监督,对学校财务审计、重大财务开支等情况进行查询、复核;三是加强资产采购与使用管理监督,对采购招投标、资产设备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导、检查问效;四是规范合同审查,有效防控与规避采购风险;五是积极协调处理法律事务,维护学校和教职工权益;六是完成董事会和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办公室:天华楼417室、425室   电话:39966809、39966439